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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四川蜀交航油能源有限公司南大梁高速公路渠县服务区北加油站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地址 | 渠县渠北乡黄山村七组 | |||
项目简介 | 四川蜀交航油能源有限公司南大梁高速公路渠县服务区北加油站,加油区设4台加油机,加油岛端部已设置防撞柱。在站区西北面设埋地罐区,埋地罐区设SF双层油罐5座,包括:0#柴油储罐3座(单罐容积为50m³),92#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50m³),95#汽油储罐1座(容积为50m³),埋地油罐区成品油总储量250m³,公称总容量175m³(柴油折半计)。四川蜀交航油能源有限公司南大梁高速公路渠县服务区北加油站划分为一级加油站。 | |||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14 |
项目组长 | 李 伟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025712 | |
项目组成员 | 李亚珂 | 041957 | ||
刘守伟 | 028445 | |||
邱亦伟 | 026595 | |||
周荣和 | 011310 | |||
舒国其 | 039367 | |||
技术负责人 | 嵇江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武华刚 | |
报告编制人 | 李 伟、舒国其 | 报告审核人 | 张俊玲 | |
评价现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李 伟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四川蜀交航油能源有限公司南大梁高速公路渠县服务区北加油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年第70号公布,主席令2009年第18号修订,主席令2014年第13号修订,主席令2021年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国务院令第645号再次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年第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令修订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