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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隆德加油站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七里村 | |||
项目简介 |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隆德加油站位于宁夏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七里村,总占地面积1543m2。该站分为储油罐区、加油作业区和辅助服务区等三个部分,加油作业区现有加油机4台(其中1#、2#为柴油加油机,3#、4#为汽油加油机),储油罐区现有4个埋地S/F双层储油罐,其中1#、2#为柴油罐,3#、4#罐为汽油罐,容积均为3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2021版)等级划分表3.0.9的规定,柴油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的原则,油罐总容积为90m3,因此该站属于三级加油站。本项目主要经营、储存汽油、柴油。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2-28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14 |
项目组长 | 李春鹏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027360 | |
项目组成员 | 李伟 | 025712 | ||
周荣和 | 011310 | |||
苏志喜 | 028000 | |||
李明秋 | 032034 | |||
技术负责人 | 嵇江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段锦霞 | |
报告编制人 | 周荣和、李伟 | 报告审核人 | 张俊玲 | |
评价现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李春鹏、李伟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3.02.03 |
评价结论 |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隆德加油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安全要求,具备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