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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达州市瑞隆能源有限公司蒲家分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地址 | 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旭坡村 | |||
项目简介 | 达州市瑞隆能源有限公司蒲家分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25日,公司住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蒲家镇旭坡村,该分公司负责人:郭大斌。站区设置4座100m³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1座21m³的残液罐,站区储罐总容积共计421m³,根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表3.0.12规定,达州市瑞隆能源有限公司蒲家分公司等级为五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液化石油气由专用槽车运输到充装站。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2-10-25 | 项目录入 系统时间 | 2022.11.14 | |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名称 | 河南通福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APJ-(豫)-014 |
项目组长 | 张 猛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011426 | |
项目组成员 | 徐瑞勋 | 041573 | ||
李明秋 | 032034 | |||
李春鹏 | 027360 | |||
苏志喜 | 028000 | |||
周荣和 | 011310 | |||
技术负责人 | 嵇江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武华刚 | |
报告编制人 | 徐瑞勋、周荣和、张 猛 | 报告审核人 | 张俊玲 | |
评价现场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张 猛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2.11.15 |
评价结论 | 达州市瑞隆能源有限公司蒲家分公司液化气充装站运行中的主要设备运行正常、安全有效,安全管理落实到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70号公布,主席令2009年第18号第一次修正,主席令2014年第13号第二次修正,主席令2021年第88号第三次修正)、《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法规、标准的要求;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根据计算公式得出Q=91.50分,对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 50811-2012)3.4.7的规定,达州市瑞隆能源有限公司蒲家分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安全条件好,符合运行要求。 | |||